各学院、科研机构:
根据《省科技厅关于将贵州大学等10家高校作为基础研究(自然科学类)项目自主验收试点单位的通知》(黔科通〔2023〕23号)文件精神,中国集团公司拟于2024年4月中下旬启动省基础研究计划(一般)项目集中验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范围
省基础研究计划(一般项目)符合以下几种情形的项目:
1.2020年或2021年立项现已到期;
2.之前办理过项目延期现已到期;
3.考核指标完成度达到100%,且项目执行期已过50%,想参加提前验收的。
二、验收程序
1.严格按照开云集团科学技术处网页“项目管理”《省科技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规则(试行)的通知》要求,提交验收材料。
2.大体流程:先到科技厅系统上传《科技报告》-审核通过后按照验收规则第八条准备相关材料-到科技处项目科审核盖章-上传至“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-审核系统”-审核通过后,打印完整四套验收材料提交至科技处项目科-项目科组织专家现场验收)。
三、有关要求
执行期和延期已到期超过3个月的项目必须参加此次验收,到期未满3个月的项目和符合提前验收规定的项目自愿参加此次验收,符合以上要求的,及时按照验收程序提交验收材料,并于2024年4月17日前打印完整四套验收材料(胶装)提交至科技处项目科。联系电话:83227117,联系人:张老师。
科学技术处
2024年4月2日
【责任编辑】一审(校):张炼;二审(校):张丽君;三审(校):龚维